陜西省勞動能力鑒定管理暫行辦法
更新日期:2019-10-16 已瀏覽:1819次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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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勞動能力鑒定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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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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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勞社發〔2006〕1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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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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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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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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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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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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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陜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為加強和規范勞動能力鑒定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和維護用人單位及職工的合法權益,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勞動能力鑒定,是指由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組織醫學專家,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對勞動者傷、病情況和供養直系親屬喪失勞動能力情況,進行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鑒定并作出技術性結論的活動。
第三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的職工或雇工(以下稱職工)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的勞動能力鑒定適用本辦法。
……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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